房产赠与协议公证后还能否撤销

作者:合肥瑶海区律师 时间:2024-04-24 联系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关于房产赠与协议公证后还能否撤销的问题,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:
房产赠与协议公证后还能否撤销
根据民法典规定,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,也即是说:
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。
但这个不能随意撤销,只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,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。
但除此以外,法律还规定了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。
也就是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,在具备法定事由时,即便是经过公证的赠与,赠与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。
这里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以下三点: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;
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;
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。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【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】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
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
第六百六十三条【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】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
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
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赠与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
上一篇:民事诉讼被执行人没钱执行怎么办

下一篇:暂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