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债务规避的问题应怎么应对

作者:合肥瑶海区律师 时间:2024-05-01 联系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关于离婚债务规避的问题应怎么应对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可以通过下列措施应对离婚规避债务的问题:
1、发布申报债权公告。
为了防止因当事人隐瞒债务不报或只报部分债务给债权人带来损失,办案人员可在审理期间发出申报债权人公告,作为查明离婚双方债务的一种手段。
2、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。
3、对离婚后发现的共同债务,债权人法院时,法院应把离婚双方列为共同被告。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九条
离婚时,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。
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
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(《民法典》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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